谁胜选后将领导日本? 日媒调查:这两人呼声最高
中新网延边9月27日电 (谭伟旗 李彦国)第三届“边疆特产销全国”活动27日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启动,来自全国16个省(区、市)的参展企业带来人参、桑黄、奶茶、刺绣等特产。第三届“边疆特产销全国”活动在吉林延边启动。谭伟旗  摄  本次活动由吉林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商务厅、省边境村工作专班和省吉字号特产专班共同主办,延边州政府承办,旨在推动边疆地区特色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走向全国,助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启动仪式上,延边州展示了当地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及招商引资环境。吉字号特产专班、吉林农业大学及本地企业专家现场推介了人参、大米、菌类等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  延边州副州长苏庆良在致辞中表示,延边自然资源丰富,孕育了延边大米、人参、黑木耳、延边黄牛等一批“金字招牌”。此次活动为延边特产搭建了展示推广的桥梁,为各族群众开辟了增收致富的途径,对推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活动现场人流涌动,产品展销区的非遗文创、特色服饰、农牧特产、养生食品等830余种产品吸引众多市民驻足选购;网络直播带货区,50余位主播现场带货推广,助力边疆特产“触网出圈”。  吉林省长白山百草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崔巍介绍,本次带来的木耳蓝莓糕、山药饼干、冻梨汁等产品,生产原料均出自延边本地,通过深加工提升附加值。“希望借助这一平台,将延边优质农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活动现场人流涌动,产品展销区的830余种产品吸引众多市民驻足选购。谭伟旗  摄  内蒙古扎鲁特旗北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孙鑫表示,这次带来的牛肉干、奶制品、奶茶等,是在内蒙古广受欢迎的特产。“此次活动可以促进各地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与资源整合,也为大家带来一些新的发展思路。”  与会代表还将前往石岘镇水南村、延边鹏程人参交易市场等地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当地兴边富民行动成效与乡村振兴实践。(完)--> 【编辑:刘阳禾】

文献资料,在真正的ag网址✅澳门葡京赌场官方网站-网址【079.one】㊙️最火爆PG电子超高爆奖率,注册即送38元实践中,效果显著。

归根结底,便是,中新网北京9月26日电 北京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海淀)(下称海淀站)揭牌仪式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举行。海淀站将以“融合创新、AI赋能”为核心特色,精准对接海淀区高校密集、科研资源丰富、企业创新活跃的产业优势,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专业高效的服务桥梁。-->  据介绍,海淀区作为北京市四大医药健康产业核心区之一,区内医药健康企业700余家,上市企业20家,汇聚了3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

举个例子,近日,一则“8个月婴儿没喝茶被收茶位费”的网络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消费者黄女士称,自己在广东一家海鲜大排档,遭遇“茶位费刺客”。他们一行13人,其中有5个小孩(包含两名婴儿),在广东某海鲜大排档总共消费了3525.2元。查看账单时,她发现账单显示,餐具共13份,单价3元,总计39元。黄女士质疑:8个月大的婴儿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饮用茶水,为何还要收费呢?她要求店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费,并按市场价退回多收的餐费,遭到拒绝。经过媒体跟进曝光后,黄女士称商家已第一时间联系自己并道歉,还按照市场价退回了餐费。  那么,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被收费,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遇此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本期【你问我答】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进行解读。  问: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答: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这既是对法律条款的违背,也是对消费者信任的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茶位费属于服务费用范畴,商家未提前告知,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完整消费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知情”为前提,若菜单未标注茶位费、店员未口头提示,消费者便默认“用餐仅需支付菜品费用”。这种默认的背后,实则是对“是否接受茶位服务”选择权的悄然剥夺。  商家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公平交易的核心要求为“等价有偿”,即费用收取需以实际消费或服务享受为基础。婴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会实际使用茶水、茶具等茶位服务,商家按人头向婴儿收费,缺乏“服务对价”基础,属于“不合理强制收费”,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  问: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  答: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亦是维护交易公平的应有之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价格法第十三条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采用格式条款等方式,如茶位费未提前说明、结账时擅自添加等情况下,消费者可依法拒付。同时,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需以“实际享受服务”为付费前提。例如婴儿未使用茶位服务、消费者未接受某项附加服务时,商家强制收费违背“等价有偿”原则,消费者无需支付。  消费者遭遇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服务收费时,可依据多项法律条款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悉服务内容、费用等真实信息的权利,第九条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的权利,第十条明确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第二十六条禁止经营者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强制交易;价格法第十三条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则规定餐具清洗消毒是经营者法定义务,消费者可据此拒绝支付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  问:如果商家以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答:行业惯例不可对抗法律。行业惯例虽源于特定行业长期实践形成的普遍做法,但其合法性始终需置于法律框架下接受审查,绝非脱离法律约束的“特殊规则”。当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时,法律的效力必然优先,任何行业惯例,都不能成为商家规避法律责任、实施违法收费的“挡箭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行业惯例需以商家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前提,且收费需与实际服务相匹配,若仅以“惯例”为名进行强制收费,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商家以“按人头计费”的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在法律层面无法获得支持:一方面,婴儿因生理限制未实际享受茶水、餐具等服务,却在付款时对其收费,这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茶位费的收取需以充分告知、实际服务、公平合理为前提,商家不得以“行业惯例”为由规避法律义务,针对婴儿等未实际享受服务的群体,强制收费行为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会让消费者产生“被强制消费”的感受,破坏了用餐体验,让原本承载文化意义的茶位费,异化为引发消费矛盾的导火索,甚至对餐饮茶文化口碑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若遇到商家未提前告知费用,或要求为未实际使用的服务付费时,可采取以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收费行为的不合理之处,要求其退还相关不合理收费;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并责令商家改正;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朱婵婵/ 本报见习记者 马子煜 【编辑:刘湃】

简单来说,源于,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副总统万斯28日表示,美方正在考虑乌克兰提出的获取远程“战斧”导弹的请求,美国总统特朗普将就是否批准这笔军售做出“最终决定”。资料图:万斯。  报道称,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请求美国向欧洲国家出售“战斧”导弹,这些国家将转交“战斧”导弹给乌克兰使用。  “我们确实正在审议欧洲多国提出的请求。”万斯称。  报道指出,特朗普过去曾拒绝乌克兰使用远程导弹的请求,但对俄罗...

谁胜选后将领导日本? 日媒调查:这两人呼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