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决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山西出台《决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新网杭州9月28日电 题:数贸会观察:中西合璧,共享健康未来  作者 张煜欢  美敦力Pipeline™ Vantage表面改性血流导向密网支架获批后完成中国“首秀”,其表面仿若穿上人体红细胞“隐形衣”,减少植入后的血栓风险;德适生物全自动无人值守细胞实验流水线可支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实现夜间实验无障碍;AI舌诊仪精准判断“肝郁脾虚”,智能辅助开方数秒内开出“名方”……  走进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数字医疗展区内,“健康未来式”呼啸而来。只是,国庆中秋假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京彩秋韵 双节同庆”为主题,推出2400余场特色文旅活动,并精选京郊微度假、工业研学游等创新体验场景,深挖骑行、赛事等潮流玩法,推出了系列主题文旅线路,为8天小长假送上首都“文旅大餐”。-->  主题文旅线路  【重温峥嵘岁月】  从卢沟桥的滚滚硝烟到平西根据地的嘹亮红歌,北京这片热土上,镌刻着不屈的精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精心梳理城市红色记忆,串联起那些承载着...。全球尖端医疗科技产品齐聚,古老的中医药智慧与前沿数字技术碰撞出耀眼的火花,共同勾勒出一幅未来医疗图景。当前,国庆中秋假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京彩秋韵 双节同庆”为主题,推出2400余场特色文旅活动,并精选京郊微度假、工业研学游等创新体验场景,深挖骑行、赛事等潮流玩法,推出了系列主题文旅线路,为8天小长假送上首都“文旅大餐”。-->  主题文旅线路  【重温峥嵘岁月】  从卢沟桥的滚滚硝烟到平西根据地的嘹亮红歌,北京这片热土上,镌刻着不屈的精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精心梳理城市红色记忆,串联起那些承载着...。图为外籍人士体验智慧面诊仪。针对,中新社华盛顿9月30日电 (记者 陈孟统)美国总统特朗普29日在白宫与来访的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举行会晤。他表示,内塔尼亚胡已同意美方提出的结束加沙冲突“20点计划”。  美联社当天援引美方官员的消息称,该“20点计划”当天已转交给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哈马斯正在“积极”研究该方案。同时,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29日发表声明,对美方为结束加沙战事所作努力表示欢迎,并承诺在冲突结束一年内...。张煜欢 摄  全球方案引领医疗变革  每届数贸会,国际医疗巨头的创新产品总是格外吸引眼球。  现场,美敦力带来的第四代血流导向密网支架,完成了其获批后在中国的“首秀”。“传统疗法是哪里‘坑洞’(动脉瘤)补哪里,是治标;血流导向疗法则是在血管内‘铺路’,改变血流方向使其自然闭合,是治本。”据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款产品的核心突破在于支架网丝表面覆盖了人体红细胞成分——磷酸胆碱聚合物,如同穿上“隐形衣”,让支架植入到动脉瘤所在的脑血管后,不被身体识别为“异物”,从而减少血栓形成。  现场,GE医疗的Apex量子CT体验站展示着极速扫描与智能影像,德适生物的全自动细胞实验流水线演示着无人值守实验室的高效,华硼中子的HBNCT癌症治疗系统模型则揭示了硼中子俘获治疗的前景。从神经调控、手术机器人到基因测序、合成生物……这些全球首款、国际首台套的尖端产品,共同描绘出精准、微创、高效的医疗变革蓝图。  这些突破性进展的背后,不仅是技术创新的驱动,更是对人类健康的深切关怀。  “人工智能和数字化是推动医疗公平与可及的关键力量。希望通过数贸会等平台,促成更多跨界交流与产业合作,激发更多本土创新。”美敦力全球高级副总裁及大中华区总裁顾宇韶说。  跨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重视,也揭示了数字医疗发展的深层动力——通过技术突破,让优质医疗资源突破地域与技术的限制,服务于更广泛的人群。图为民众了解前沿医疗产品。张煜欢 摄  中医药焕发数字新生  “长期熬夜,检测显示我‘肝郁脾虚’,和中医面诊结论果真一致。”在浙江省中医院的展台前,“90后”程序员王磊体验完“AI中医智能体质辨识仪”后连连惊叹。  记者了解到,该设备通过智能采集舌象、脉象等数据,结合算法分析,瞬间生成包含“望闻问切”各项指标、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报告。  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副主任傅恩琴介绍,该系统已积累超百万临床数据,日使用人数达15万,误差率低于3%。未来将推广至社区和家庭,让中医诊疗变得更可及、更标准。  这是数字医疗展区“中西融合”魅力的一个缩影。  抬手间,虚拟竹林随风轻舞;收势时,脚下泛起粼粼波光……一套“中医体感数字互动”系统正引领观众学习养生功法八段锦。动作标准度可通过体感交互技术即时反馈,让古老导引术焕发数字活力。图为民众体验八段锦互动。张煜欢 摄  不仅如此,现场备受热捧的中药复方精油、乌梅荷叶茶饮、五行香囊等中医药产品,亦展示了中医药从经典名方向现代化、生活化大健康产品的成功转化。  “未来医院将继续深化中医药科研创新,推动更多优秀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浙江省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钱宇说。  眼下,数字技术正成为解锁中医药宝库的新钥匙,使其在预防、保健、康复领域的独特优势,借助科技力量惠及更广泛人群。  共绘全生命周期健康新蓝图  本届数贸会数字医疗展区的独到之处,或许更在于一种“深度融合”。这种融合体现在理念上:中医“治未病”的整体观、个性化理念,与现代精准医疗、全周期健康管理目标不谋而合。  走进在“居家检测·健康管理综合体验馆”,全生命周期主线贯穿儿童、女性、男性、老年各主题区。  华大基因的基因测序平台将单个人基因组测序成本降至百美元内,为疾病预测预警奠定基础;孚宝智能的陪伴机器人“大宝、小宝”集情感交互、安全看护、智能家居控制于一体,关爱银发群体;戴恩医疗的智能便携洗浴机为失能老人带来尊严……这些产品与服务,共同构建了一个从基因层面到居家生活、从疾病预防到康复护理的连续性健康守护网络。  正如数贸会所彰显的,数字贸易的本质是开放与合作。在医疗健康这一人类共同的命题前,东西方智慧在此交汇、融合、创新。  无论是让支架在血管中“隐形”,还是让八段锦在虚拟世界中“评分”,其最终愿景都是借助数字技术的无限可能,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可及、高效、人性化的未来健康体系,让每一个人都能享有高质量的健康生活。  推开数贸会的这一扇窗,人们触摸到更多可能。(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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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太原市北部的太原钢铁集团,曾经是“排污大户”。如今走进太钢厂区,不见滚滚烟尘,不闻机器轰鸣,取而代之的是屋顶的光伏板与穿梭的电动重卡,这座“都市钢厂”已经涅槃重生。  太钢的转型,折射出一个传统能源大省的涅槃之路。山西,这片曾为共和国贡献“温暖和光明”的土地,如何在新发展理念下焕发新生?答案,不仅写在太钢的清澈厂区里,更映照在三晋大地日益增多的湛蓝天空中。  面对资源型地区转型的时代课题,山西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扛牢能源保供责任的同时,坚定推进能源革命,成效显著。这抹奋斗出来的“山西蓝”,早已超越气象意义上的晴好,成为这片土地迈向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宣言。  一场发展理念的深刻革命  首先看一组数据:2024年,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0,同比下降4.4%,实现七年连续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74.2%,同比提升2.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下降了2.7%,已经连续四年每年下降1微克。PM10平均浓度达到69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下降了6.8%,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SO₂平均浓度达到10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下降了16.7%。NO₂平均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下降了9.7%。  这组数据来自2024年山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和抽象的数字相比,群众的感受可能更为具体。对于太原市民而言,曾经代表工业污染的太钢上空如今也常见蓝天白云,这种对比尤为强烈;而在整个山西,人们这几年最直观的感受,是以往秋冬季节常有的“煤烟味”消失了,朋友圈里“晒蓝天”也从一种惊喜逐渐变成了日常。  从“盼蓝天”到“常态蓝”,这一转变标志着山西发展路径的根本性调整。回首来路,山西曾长期面临一系列复合型生态挑战:采空区塌陷、地下水超采与污染、工业排放导致的大气污染、煤矸石等固废堆积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制约着可持续发展。  一场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面对“硬骨头”,山西攻坚克难,锚定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目标,双轨并进保障安全稳定供应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将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全面掀起一场绿色革命。  深入推动节能降碳。“十四五”前三年,山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0.9%,完成“十四五”目标进度73.7%,按新考核口径,完成目标进度的116%,处于全国第一梯队。煤炭消费保持低速增长,重点区域整体实现负增长。截至2024年11月底,累计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7171万千瓦,度电煤耗由325克降至311克;11个市全部完成国家清洁取暖试点任务,累计改造691.52万户,年减散煤超600万吨;建成公共充电桩约9万台,在北方省份率先实现乡镇全覆盖。  全面提升供给质效。面对复杂供应局面,山西坚决履行能源保供责任,清洁能源发展坚定有力,风电光伏装机占比超49%。  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山西坚持创新驱动,与清华大学共建清洁能源研究院等平台。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具备陆上6兆瓦、海上10兆瓦风机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全钒液流电池智能化生产,全氟离子膜国产化替代,光伏产业链初步形成。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业态加快参与电力市场。  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山西建成“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省内+省间”协调的电力市场体系,电力现货市场全国首个正式运行。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构建“1+1+N”规则体系,交易规模扩至1800亿千瓦时。推动绿电优势与产业融合,出台绿电就地转化方案,探索绿电直连、绿电园区示范。创新合同能源管理,确定稷山县为整县节能降碳改造试点,提升节能管理能力。  这一系列转型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千千万万市场主体上。以太钢为例,其通过机组节能改造、投运电动重卡、利用厂房屋顶发展光伏等具体行动,正是山西将节能降碳、提升能效的省级蓝图转化为企业实践的生动写照。由此,山西不仅夯实了能源保供的“压舱石”地位,更在绿色、智能、高效的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提供了源头活水。  一种可感可及的绿色福祉  如今,绿色转型的足迹,遍布三晋大地。在太原,太钢厂区屋顶铺上了光伏板,传统钢城悄然拥抱绿电;在晋城,矿区废弃巷道中正在规划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让“地下废墟”变为“能源粮仓”;在吕梁,氢能产业崭露头角,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而随着能源结构优化和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生态改善的成果正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绿色福祉。这种福祉,对于太钢周边的居民而言,是开窗即享的清新空气,是敢于在厂区旁公园安心散步跑步的底气;而放眼全省,空气质量的改善则直观地体现在日益增多的锻炼人群上——从各地的公园滨河步道到清晨的汾河两岸,随处可见市民奔跑的身影,他们正畅快地呼吸着清新空气,迎接健康生活。  转变不仅发生在城市,也深入到了乡村肌理。在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飞岭村,2024年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32户常住户中100户安装空气源热泵,彻底告别散煤取暖。改造后,村内空气质量显著改善,PM2.5浓度大幅下降。这一转变不仅提升了村民生活品质,还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成为临汾市推动结构性减排、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生动实践。  作为传统能源大省,山西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完全能够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共进。  未来在绿色减碳的道路上,山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挑战要攻克。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屏障,持续为天际线增蓝,为高质量发展添绿,让蓝天常驻、绿水长流、青山常在。--> 【编辑:张子怡】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正值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这批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重处理,进一步廓清群众的认知盲点,以提升社会公众对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发生。-->  四川成都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对于为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被查处,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依法从重处理。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有的驾驶员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有的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通过这批案例的发布,希望能够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员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醉驾以案释法案例  案例说明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有的群众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有的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为加强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最高检编发了6起醉驾警示案例,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醒广大群众,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法定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的危险驾驶罪,视情节、后果结合其主观要件还有可能触犯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的交通肇事罪和最高刑期为死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司法机关对血液酒精含量高,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等情节严重的案件,依法从严追诉并从重处罚。邱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曾经酒驾醉驾被查处,更不能再次醉驾,否则面临更严重处罚。丁某危险驾驶案、吴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千万不能有逃避、阻碍检查或让他人顶包的行为,否则有可能本来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因为有这些行为而入罪。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酒后无证驾驶汽车,否则依法从重处理。  检察机关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大家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  01  四川成都郑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醉酒驾驶肇事后驾车逃逸,连续冲撞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男,30岁,某单位职工。  2024年6月18日7时许,被告人郑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行驶时,与同方向行驶向右侧变更车道的一出租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郑某驾车逃逸,途经城区主干道人流、车辆密集区域,连续实施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当郑某驾车逃逸至锦江区人民南路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时,再次与两辆小型汽车相撞。为摆脱受损车主拦截,郑某驾车继续逃逸,后与现场两辆受损车辆再次相碰后逃离现场。当日11时许,郑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6mg/100mL。郑某负两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郑某赔偿三名受损车主损失并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  2024年6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郑某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10日,该案移送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途经城区主干道车辆和人流密集区域时,置道路公共安全于不顾,连续实施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并驾车连续冲撞正常行驶车辆后,继续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行驶距离达20余公里,严重危及沿途车辆及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郑某的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同年10月2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郑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警示意义】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本案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期为死刑)等更重的罪名,面临更重刑罚。对于那些为了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02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  ——对情节恶劣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喻某某,男,25岁,个体户。  2025年2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喻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路五里店路北口至程庄路北口段时,与前方等待红灯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两车受损,二人商议调头后在路边具体协商赔偿事宜。但喻某某调头后未停车而是自东向西驾车逃逸,期间又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后喻某某弃车步行逃离现场,被民警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酒店停车场查获。经鉴定,喻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喻某某负两起事故全部责任。喻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赔偿事故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喻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属于一般不适用缓刑的从重情节。考虑到其醉酒程度深,案发时间段为下班高峰,案发地人、车较多,喻某某驾车先后造成两起交通事故均负事故全部责任,为逃避处罚逃逸,尽管喻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综合全案证据情况,喻某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2025年2月24日,检察机关以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喻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建议不适用缓刑。同年3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警示意义】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本案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危害大,极易发生事故,危害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对于血液酒精含量高,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严追诉并从重处罚。  03  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  ——对酒驾醉驾的再犯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邱某,男,34岁,个体户。2023年6月22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5日晚,被告人邱某在杭州市余杭区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途经良睦路、文一西路等路段,20时27分许,在西湖区文一西路和龙章路路口处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1mg/100ml。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邱某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但其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具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的从重情节,构成危险驾驶罪。2024年12月27日,检察机关以邱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警示意义】  不犯不罚,再犯从严。该案提示广大驾驶人,如曾因酒后驾车被查获或者被行政处罚,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刑事处理的,更加不能继续酒后驾车。对于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理,并将面临判处实刑的后果。  04  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  ——醉驾被查处不配合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某,女,30岁,无业。  2024年12月4日23时43分许,被告人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常州市武进区常武路西侧主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定安路路口北侧段,发现前方十余米处民警设卡检查,吴某驾车立即向右掉头进入辅道向北逆向行驶。此时在常武路古方路口警戒的一辆警车在该辅道往南行驶准备拦截,吴某所驾车辆避让不及撞到警车车头。吴某随即又继续驾车向左转弯进入古方路往西行驶了约1公里,在花园街人民路路口南侧被警车追踪拦截停下。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案发后,吴某赔偿警车维修费人民币17800元。  【处理结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吴某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但其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检查,驾车逃跑并撞击到警车,存在“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其驾车逃跑中撞到拦截警车,属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2025年4月24日,检察机关以吴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4月30日,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警示意义】  醉驾被查,千万别跑。驾驶员饮酒后驾车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有配合检查的义务,千万不能因一时不理智选择逃避、阻碍检查,轻则因有逃避、阻碍依法检查情节而构成危险驾驶罪,重则还可能构成更严重的妨害公务罪或者袭警罪,面临更重刑罚。  05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  ——醉驾让他人顶包的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丁某,男,46岁,务工人员。  2024年6月2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丁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上海市奉贤区东海路其住宅附近下车,为便于停车欲移动路边路锥时,遇民警执勤检查盘问,其谎称自己系路人,否认驾驶过该车辆,民警遂排查邻近住宅业主,丁某之妻贺某某在排查过程中到场,冒充自己系车辆驾驶员,丁某未予以否认。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证实系丁某驾驶车辆,于次日凌晨对其做呼气测试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经鉴定,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  【处理结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虽然不满150mg/100ml,但是其在被查获时谎称自己系路人,并在其妻子到场后主动顶包过程中未予否认,因其否认自己系车辆驾驶员、现场拒绝做呼气测试,妨害公安机关开展相关侦查工作,导致呼气测试及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延迟三个多小时,应认定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情节,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4年8月1日,检察机关以丁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2024年8月7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鉴于贺某某与丁某系夫妻关系,对丁某当日是否饮酒并不明知,其临时顶包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警示意义】  顶包行为,害人害己。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如实陈述事实是法律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驾驶人酒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等,都属于逃避法律追究的从重情节,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包庇罪等严重犯罪。  06  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  ——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汽车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男,40岁,自由职业。  2024年3月9日3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某(持C2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手动挡汽车)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绿塘北九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在经过绿塘北九路盛源水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向后溜车,碰撞同向行驶的小型汽车,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67.07mg/100ml。黄某某承担该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黄某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获得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黄某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属于手动挡小型轿车(需持有C1类驾驶证才能驾驶),与黄某某所持的“C2”类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属于“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理,且一般不适用缓刑。2024年8月27日,检察机关以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5日,霞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警示意义】  本案提醒广大群众,未取得汽车驾驶证不得上路驾驶汽车,更不能酒后无证驾驶,否则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即使有汽车驾驶证,也要与准驾车型相符方能上路行驶,如持有C2驾驶证的驾驶人仅能驾驶自动挡小型汽车,而不能驾驶手动挡汽车,否则同样从重处理。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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